芒果体育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喜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税务处罚决定书)

  芒果体育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税一稽罚〔2023〕109号),文书内容如下:

  经我局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14日对你单位(地址:从化市江埔街景瑞街3、4号)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税费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经我局发出《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穗税一稽调〔2021〕2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税一稽限改〔2023〕11号)后,你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账簿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供的罗家军与曹莉离婚纠纷一案案卷复制件;(2)相关银行交易流水的查询结果;(3)你单位相关所属期纳税申报表;(4)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

  我局于2023年7月20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穗税一稽罚告〔2023〕78号)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上述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不缴少缴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造成少缴营业税513,180.93元、增值税622,621.6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5,193.51元、企业所得税743,338.18元,对你单位按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处以罚款合计977,167.1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979,167.11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领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税一稽罚〔2023〕109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税一稽罚〔2023〕109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顶部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